會費標準
慈溪市模具行業協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
為規范本會會費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證本會工作正常開展,根據國家民政部、財政部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民發〔2003〕95號)要求,結合我會實際狀況,特制定本會會費標準和管理辦法。
一、會費收取標準
會長單位: 50000元/年
副會長單位:25000元/年
理事單位: 5000元/年
會員單位: 1000元/年
二、會費繳納時間和方式
會員按年度繳納會費。每年12月末前一次性繳足本年會費;每年7月1日后入會的,按當年會費的一半金額繳納。
繳納方式為支票、現金或匯入本會帳戶。
戶名:慈溪市模具行業協會會
開戶行:慈溪市農村商業銀行匡堰支行
帳號:201000182657174
三、會費開支范圍
1、必要的辦公支出;
2、組織舉辦協會大型會議、行業調研、各類培訓、經驗推廣、信息溝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動的開支;
3、編印刊物、發放宣傳資料等的成本費;
4、其他應支出的費用。
四、會費管理
1、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取及管理,并開具《浙江省社會團體會費票據(電子)》。
2、本會日常經費開支由會長審批,重大活動或主要項目由理事會審定。
3、協會財務賬目由專職會計負責,嚴格執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,接受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和會員的質詢和監督。
4、財務收支情況由秘書處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。
5、對于無故連續2年不繳納會費的會員,經理事會表決后取消會員資格。
本辦法經 2023年 11 月 25日慈溪市模具行業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。
2023年11月25日